中国到荷兰快递服务

皇家国际物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时效稳定,价格优惠的中国到荷兰国际快递物流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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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C皇家物流是DHL/UPS/FedEx/EMS等国际快递公司一级代理商,提供的国际快递、国际小包服务价格优惠,服务速度快,查询方便,安全可靠,当日收件处理,次日过港发往目的地,是您首选的国际快递服务商。

配送区域:阿姆斯特丹、海牙、鹿特丹、乌特勒支、艾因霍芬、代尔夫特、莱顿、布雷达、蒂尔堡、格罗宁根、马斯特里赫特

服务渠道:   深圳联邦小货价(SZFEDEX-IP)     香港UPS仿牌价(HKUPS-F)     香港DHL小货价(HKDHLX)     香港DHL代理价(HKDHL)     深圳联邦-快递袋(SZFED-PAK)     香港联邦促销价(HKFEDEXIP-C)     香港UPS敏感价(HKUPS-BA)     深圳联邦IE价(SZFEDEX-IE)     香港UPS红单小货价(HKUPS)  

皇家国际物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时效稳定,价格优惠的中国到荷兰国际快递物流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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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到荷兰快递服务
 

中国到荷兰快递服务优势

全球派送快速妥投
官方公布价1-3折
自主账号,下单即出转单号
可API对接
全程在线跟踪查询

皇家物流作为专业的国际快递,国际快递公司,国际物流,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商,我们一直致力于为中外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和电商仓储等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国际快递服务。

皇家物流公司是DHL、UPS、FEDEX、EMS等国际快递公司的官方合作伙伴,能为客户提供可靠,灵活及具有成本效益的国际快递服务。

皇家物流拥有自主开发的物流信息化系统,满足了我们对电商卖家,从订单抓取到地址标签打印,订单返回,在线取件,在线财务核算等功能,我们的自主开发的仓储系统,按照全球最领先的跨境电商平台亚马逊功能开发,满足我们客户,产品建立,SKU打印,产品定制入库和多仓储管理模式。

皇家物流一直以秉承“让物流成为享受”这一企业使命,持续提升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宗旨,专注跨境电商物流服务领域,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客户体验,用专业的物流解决方案和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及赞誉。是各大跨境电商企业,ebay,速卖通,Lazada,Wish,Newegg,敦煌,阿里国际,亚马逊,Konga,Jumia,Kilimail,Linio等平台卖家的首选跨境电商物流企业。

同时,为了方便广大客户对货物的不同运输时效和物流成本要求,皇家物流特推出荷兰专线物流/荷兰国际空运/荷兰国际海运/荷兰FBA头程等多种运输方式,以此来为新老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一站式国际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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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到荷兰快递服务时效及费用

服务渠道计费重量基本运费燃油费时效支持带电
深圳联邦小货价1 KG145.900 元40.1232-5 工作日
香港UPS仿牌价1 KG163.600 元48.7536-10 工作日
香港DHL小货价1 KG152.000 元44.8403-5 工作日
香港DHL代理价1 KG166.000 元48.9703-6 工作日
深圳联邦-快递袋1 KG129.000 元36.1203-5 工作日
香港联邦促销价1 KG141.680 元38.9624-6 工作日
香港UPS敏感价1 KG163.000 元48.5746-8 工作日
深圳联邦IE价1 KG136.700 元37.5935-8 工作日
香港UPS红单小货价1 KG165.380 元49.2835-7 工作日
备注1、以上报价、时效仅作参考,准确报价请以客服实际报价单为准!
2、以上报价具有时效性,随季节变动或货物规格略有浮动,具体以皇家物流官方公告为准!

配送区域:阿姆斯特丹、海牙、鹿特丹、乌特勒支、艾因霍芬、代尔夫特、莱顿、布雷达、蒂尔堡、格罗宁根、马斯特里赫特

中国到荷兰快递服务退件说明
如果因收件人无法签收、由于包裹无法进入目的地海关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供处理意见、而导致包裹被退回寄件人、从目的地国退回香港或深圳的运费将由发件人承担。皇家物流将在发件人帐上自动扣除相关费用(皇家物流会提供相关费用帐单)。
中国到荷兰快递服务包装要求

国际快递对包装的一般规定
⒈货物包装必须坚固、完好、轻便、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
⒉包装的形状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并且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
⒊在特定条件下承运的货物、动物、如鲜活易腐货物等、其包装应符合对各货物的特定的要求。
⒋对特小快件货物(如小件样品)、必须外加一定体积的木箱或纸箱包装(用填充料衬垫等)、包装后整个快件货物的体积长、宽、高合计不得少于40CM、最小一边不得少于5CM。
⒌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
⒍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向发货人作出说明、要求发货人改造或重新包装后方可出运。

部分货物的特殊包装要求:
*钢琴、陶瓷、工艺品等偏重或贵重的物品请用木箱包装。
1)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等多国家、对未经过加工的原木、或原木包装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在原出口国进行熏蒸、并出示承认的熏蒸证、进口国方可接受货物进口。否则、罚款或将货物退回原出口国。
2)欧洲对松树类的木制包装规定、货物进口时必须有原出口国检疫局出示的:没有虫害的证明。
3)加工后的木制家具不用做熏蒸。
*日常生活常用类物品如书籍、各种用具等可用结实的纸箱自行包装、并最好做防潮处理。
*易碎类的物品最好用东西填充好、避免损坏。
4)条件允许、在纸箱内铺垫一层防水用品(例如:塑料袋、布等)。
*在一包装箱内、轻重物品要合理搭配放置、以便搬运。
*箱内最后要塞满填充物、要充实、可用卫生纸、纸巾、小衣物等填充、以防在搬运挪动过程中箱内物品互相翻动、碰撞而受到损坏。
*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平密;不得溢漏。
*粉状货物。应保证粉末不致漏出。
*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可以采用多层次包装、悬吊式包装、防倒置包装、玻璃器皿的包装。

中国到荷兰快递服务禁限寄物品

(1)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酸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酒精、煤油、桐油、生漆、火柴、强碱、农药等。
(2)麻木醉药物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吗啡、可卡因等。
(3)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武器、我国货币等。
(4)容易腐烂的物品、如鲜鱼、鲜肉、鲜水果、鲜蔬菜等、但经加工制作、已经干燥或者制成罐头食品、不在此限(寄达国另有规定的除外)。
(5)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不包括附有证明已焚化的骨灰)、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6)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或有伤风化的物品。
(7)各种活的动物(但蜜蜂、水蛭、蚕、医药卫生科学研究机构封装严密并出具证明交寄的寄生虫以及供作药物或用以杀灭害虫的虫类、不在此限。
(8)包裹内禁止寄递具有私人和现实通信性质的文件、各国货币、旅行支票、不记名票据、白金、黄金、白银及其制成品、首饰、宝石及其他贵重物品。
(9)国际包裹禁寄、限寄的范围、除上述规定外、还应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邮递物品监管办法和国家法令有关我国禁止和限制邮寄物品的规定、以及邮电部转发的各国、(地区)邮政禁止和限制邮寄进口物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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